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顺利举办“感悟刑法”学术讲座

发布者:黄侃来源:警务学院发布时间:2024-09-18浏览次数:22

2024914日晚,由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主办的“警务讲堂”第三十讲“感悟刑法”在主教505A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张旭教授主讲,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院长蔡一军教授主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罗开卷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庆安参加与谈。

首先,张旭教授针对当下社会的两种思维模式展开分析,以“猫抓老鼠”“狗拿耗子”等诙谐的比喻引出法律思维,强调法律意识是一种规则意识,对法律人而言,这种意识是应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生活中任何行为都应以合法性为中心。

随后,张教授从在座学生的专业学习出发,强调在监狱与社区矫正的工作过程中,刑法作为一部核心的部门法,是犯罪与刑罚规定的浓缩与升华,因此对于从事相关工作或对此领域感兴趣的同学们来说,深入感悟、全面认识和系统学习刑法显得尤为关键。

而后,张教授着重强调了刑法是“最后法”的特点,这一特性要求我们在使用刑法的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其谦抑性,如果刑法被滥用,会导致法律的效力范围膨胀,从而损害刑法的威严。

最后,张教授教导同学们,在刑法的修订与执行过程中,需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及广大人民的朴素意志。刑法的运用不应恪守死板的教条,法律工作者们应付出时间和精力,去真正观察到人民的切实需求并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与谈环节中,罗开卷庭长教育同学们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掌握理论固然重要,而能做到活学活用地研究案例则更加关键,他强调刑罚的判处应“宽严相济”,达到“路不拾遗”的社会理想状态;陈庆安研究员将刑法比喻为“万法之父”,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与体悟来鼓励同学们,在法律的学习和工作时要有坚守初心的勇气和意识,做到知行合一。

讲座最后,蔡一军教授做总结发言,他向在座学子提出了“多读书、多观察、守住初心和立足点”的三点求学建议,希望同学们能够认真领会讲座精神并付诸实践,在法学的学习道路上不断前行、不断进步。

本次讲座不仅深入浅出地传授了刑法学习的方法,还分享了司法实践中的丰富经验与深刻感悟,是一堂生动且细致的刑法学导读课,向同学们展示了法学研究的魅力和价值所在,鼓励大家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法学领域深耕奋斗、锤炼本领、筑梦未来。(张乐怡撰稿张雨欣摄影)

 

警务学院(司法鉴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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