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纪委、监察室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73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就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节俭文明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学校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肃财经纪律,做好七个严禁全校教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纪律意识,重点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及私车公养行为;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严格执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二、坚守责任担当,积极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舆论引导,带头崇廉拒腐,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要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抓早抓小,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七个“严禁”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查处。

学校纪委

 20171227